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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公厕卫生保洁标准
发布时间:2019-03-08 13:39  | 作者: 所长  | 来源: 福建省城市公厕管理考核
城市公厕卫生保洁标准
 
公厕卫生保洁应达到清洁卫生、整洁有序的要求。
1.按照公厕开放时间实行保洁,随脏随保;
    2.屋顶墙壁、门窗、地面蹲台、便器、隔断板门、管理间、洗手(盆)池、墩布池、挂衣钩、标牌、灯具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,无积尿、积水、杂物;
    3.公厕周边卫生责任区环境干净整洁;
    4.公厕整洁有序,无乱写乱画、无蚊蝇、无臭味、无尿碱污物、无乱堆物品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;
    5.残疾人专用坐便器、扶手等洁净卫生,无障碍通道畅通;
    6.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,有防蝇、防蚊和防臭措施。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;
7.公厕的卫生保洁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《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》的有关规定,见下表:
编号 卫生指标 公厕类别
一类 二类 三类
1 纸片(块) ≤1 ≤2
2 烟蒂(个) ≤1 ≤2
3 粪迹(处)
4 痰迹(处) ≤1 ≤2
5 窗格积灰
6 蛛网
7 成蝇(只) <3
8 蝇蛆(尾)
9 臭味强度(级) ≤0 ≤1 ≤2
注1:蝇蛆: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、地面和化(贮)粪池周围30~50cm以内用肉
眼观察不到蝇蛆。
注2:臭味强度:0级为无臭无味;1级为勉强感觉臭味存在;2级为稍可感觉出的臭味;3级为极易感觉臭味存在;4级为强烈的气味;5级为无法忍受的极强气味。
 
活动式公厕按照上表一类公厕的保洁要求执行。
注:摘自《福建省城市公厕管理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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